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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作者:德保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07-15 22:54:44 打印 字号: | |
  立案庭:严格按规定立案;严格按规定做好诉讼费用的收缴工作;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分案处理,收结案统计等工作;认真做好对案件的跟踪督办,上诉案件的审查、卷宗的送取;认真做好司法统计、信访接待;做好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审判监督庭:负责审理申诉及再审、重审案件,案件归档前的评查、信访督查工作,全部改判和部分改判案件的复查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法院的提解、押送、遣送、提审犯罪嫌疑人,传唤当事人,依法执行搜查和其他强制措施,送达法律文书;负责管理司法警察警容警貌、警用标志;负责法院的警卫工作。

  刑事审判庭:负责审理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杜绝超期羁押和案件超审限。确保审理案件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坚持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力求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立足审判工作全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的宣传教育,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审理本辖区(城关镇和县城城区)和其他业务庭室申请回避的民商事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令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做好诉讼指导工作,为当事人有效行使诉讼权利提供服务;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扩大办案效果。

  执行局:依法执行本院作出的生效的法律文书;依法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本院执行的案件;依法执行上级法院指令本院执行的案件;依法执行行政机关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依法做好委托执行工作;以执行工作为中心,积极参与综合治理。

  办公室:负责组织本院机关政务工作,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及其联络工作;草拟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材料;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调研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组织、指导、协调全院论文、调研、信息的调查研究和编辑工作;起草涉及法律问题的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本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个案监督和重大事项的有关材料;组织、指导、协调全院审判方式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工作;负责会议会务、协调、督办、文秘、财务、档案、机要、保密、卫生等工作;负责本院各类固定资产的计划、购置和管理;负责本院诉讼费的收取及行政、业务经费管理和使用,编制本院各项经费的预决算报告;负责全院的武器、警械、服装等专项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基本建设工作;履行本部门其他工作职责。

  行政审判庭:对本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进行审查;审理本辖区和上级法院指令管辖的行政案件;负责对行政机关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与督促执行;审理辖区民商事案件;做好诉讼指导工作,为当事人有效行使诉讼权利提供服务;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扩大办案效果;指导辖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政工科:负责本院政治思想教育和人事管理工作;办理院党组会务工作;协助机关党支部抓好党员教育和党建有关工作;本院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实习学生的接洽、安排和组织鉴定工作;研究、制订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在全院的贯彻实施;配合院党组协助县委考察协管干部人选;全院法官等级、法警警衔的审核、呈报工作;全院录用人员的审核、呈报以及各类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全院的评先创优、表彰奖励工作;研究制订全院各类人员的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学历教育工作。负责全院计划生育、共青团、妇联工作;履行本部门其他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全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执法执纪情况,进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教育;受理全院工作人员的申诉;接待、处理各方面控告、检举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来信来访;对行政违纪案件进行认真查处及配合纪检组对违纪党员干部进行查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定、组织、考核工作;协助组织部门考察干部、考核工作;对干警的任用进行监督;办理全院工作人员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工作;受理全院工作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派出机构

  足荣人民法庭、马隘人民法庭、燕峒人民法庭:审判理本辖区的民商事案件;审理院党组指令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做好诉讼指导工作,为当事人有效行使诉讼权利提供服务;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扩大办案效果;指导辖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责任编辑:德保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