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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节前促履行,农民朋友过欢乐年
作者:闭晟毓  发布时间:2011-01-18 10:37:41 打印 字号: | |
  达成调解协议半年,债务人迟迟不履行义务,法官伸援手!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韦法官促成债务人偿还债权人借款5000元,再次用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

2010年1月31日,赵某因木材加工急需资金,向同村村民刘某借款20000元,约定2010年3月底还清。还款期限已至,但赵某屡次推诿,无奈刘某诉至法院请求还款。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一个月内还清借款的协议。不料,赵某又玩起了“捉迷藏”,先是说儿子结婚,又是说亲戚某某去世,实在不行就关起手机躲起来……眼看着就要过年了,刘某只好找到案件主办人韦法官求援,说要准备申请执行。韦法官思考片刻,认为即使申请执行那也得需要较长时间,很可能这年都过了,这样对不是很宽裕的刘某来说意义不大,于是决定亲自驱车前往赵某加工厂督促。经过韦法官耐心说理,赵某当即部分履行5000元,余额过了春节支付完毕,即便如此刘某仍心满意足地回去好好准备过个欢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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