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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法院召开2013年岗位目标暨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会

作者:黄德耀 林燕  发布时间:2013-04-09 10:00:4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确保德保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增强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以及市中级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2013年3月26日在德保县法院院务工作会议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安乐,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敢、农建机、甘其辽分别与各庭室签定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书主要明确五项工作目标:一是明确责任。领导干部和中层领导要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忧患意识,党组书记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主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二是遵纪守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和自治区党委30项具体要求,严格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大力弘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审判纪律。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加强廉洁自律,切实做到遵纪守法,令行禁止。三是发挥监察员作用。各部门负责人自觉发挥廉政监察员的主动作用,加强对干警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注重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延伸对干警八小时以外廉洁守纪管理。对有违纪苗头性的干警进行戒免谈话,常提醒、常勉励,教育干警遵纪守法,公正司法,勤政为民。四是继续开展“左手拉右手,廉政进家庭”家庭助廉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让配偶或家属成为干警反腐的“同盟军”,真正筑起反腐倡廉的铜墙铁壁。五是实行一票否决制。把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纳入整体工作部署,纳入年度检查考核范围。加大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力度。在年度内发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安乐作了总结讲话。他强调,一要认真研读自治区高院的2013年全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要点和31项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工作。二要认真研读岗位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措施,分解责任、层层落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三要强弱项,抓重点,出成绩。四要规范管理,狠抓落实,强化考核机制。五要强化反腐倡廉建设,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责任编辑:黄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