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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车小学徒“学以致用”,专盗助力车失业又获刑
作者:黄中州  发布时间:2014-04-08 10:30:27 打印 字号: | |

      广西德保一男子在一家汽修店当学徒,他学会如何维修助力车后,为赚点零用于是“学以致用”,在短短一个月内便连续盗窃2辆助力车,最终不但丢了工作,还被判处刑罚。近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岑壮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五百元。

      经查明,2013年7月17日17时许,被告人岑壮考窜到德保县城关镇原电影院附近,撬开电门锁,盗走黄某某停放在居民房前的一辆助力车,并将该车开回自己家藏匿。随后,被告人拆下助力车的五个电瓶和两个电动机,卖给德保县城关镇一废旧收购店。经德保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电动三轮车价值为5700元。案发后,该三轮车已由德保县公安局依法扣押并发还给被害人黄某某。 2013年8月4日22时许,被告人岑壮考窜到德保县德保高中前,盗走陆某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踏板式助力车,后岑壮考一直使用该车。经德保县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被盗助力车价值为860元。案发生,该助力车已由德保县公安局依法扣押并发还给被害人陆某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岑壮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岑壮考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被盗赃物已被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故对被告人岑壮考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黄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