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因误会持菜刀互砍获刑
发布时间:2015-10-28 16: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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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故意伤害,判处被告人韦某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5个月。被告人黄某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3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4年10月,被告人韦某明与被告人黄某东因一些工作上的误会而发生争吵,双方在争吵过程中,被告人黄某东用菜刀砍中了韦某明的左脸部,被告人韦某明受伤后极为愤怒,返回宿舍持菜刀出来追砍黄某东,将黄某东的头部、右手腕、左膝关节等处砍伤。经法医鉴定,韦某明、黄某东损伤的程度为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某明、黄某东故意侵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二被告人因一时冲动而相互侵犯对方的身体,是初犯,犯罪后均有一定认罪悔罪表现,且对医疗费用已达成和解协议,可从轻处罚,法院依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