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保县人民法院顺利调解了一起相邻损害房屋关系纠纷案,和平化解了邻里之间因为拆房操作不当毁坏邻居房屋引发的矛盾纠纷,挽回了邻里间的和谐与友善。
黄某的房屋与马某房屋相邻。2015年10月17日,黄某打算拆掉自家房屋重建,遂请人用钩机拆掉自家房屋。在拆房过程中,承揽该项施工的谭某因操作不当,勾坏了邻居马某房屋的阳台。马某当即找到黄某,要求赔偿。然而,由于看法不一,双方并没有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马某一气之下阻挠黄某建房施工,双方矛盾日益升级并诉至法院。
庭审中充分了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后,主办法官认为:一方面,双方互相阻挠对方拆房建房施工,都存在一定的过错;另一方面,双方作为邻里又互有所求,只有和平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才能实现最佳解决效果。综此,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办法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并从情理法方面开展了耐心的释法明理工作。
在主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告黄某自愿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4万1千元给原告马某;被告黄某允许原告马某在自己的屋地上通行,方便马某运送拆房建筑废料,而原告马某则为此自愿补偿1千元给被告(扣除该款后,被告黄某应赔偿4万元给原告马某);原告马某自愿确保被告黄某顺利施工建房。
被告黄某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自动到法院支付了4万赔偿款。原告马某在法官协助下领回了该笔赔偿款。该案至此画下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