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小敏和被告小磊是95后小情侣,闹矛盾后未能和平分手。小磊一气之下作了出格行为,小敏觉得自己名誉与精神受到损害,遂以人格权纠纷的案由起诉至法院。近日,德保法院审理了此案。
2016年2月,原、被告确定恋爱关系,双方在交往过程中,双方由于琐事产生矛盾,导致分手。2016年10月间被告多次将原告的不雅照上传至QQ群,并发表了一些污蔑原告的言论,在社会上对原告造成不好的影响,使原告在精神上受到一定的损害。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对他们循循善诱,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小磊承认自己的做法有失妥当,当庭向原告小敏出具书面道歉书,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一次性赔偿原告小敏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