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醉趴在摩托车上睡着,其裤袋露出一叠现金引来盗贼。日前,德保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陆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5年5月20日凌晨,被告人陆某驾驶摩托车路过德保县政府门面康福药店前,看见黄某勇酒醉趴在摩托车上睡着,其裤袋露出一叠现金。陆某遂起贪念将该现金窃为己有并逃离现场,后在友谊林路段被德保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拦截,陆某心生害怕便主动将现金退给公安民警。经清点,该被盗现金共有6000元。
另查明,被盗的6 000元现金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发还给被害人黄某勇。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