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讯 (通讯员 林燕 刘永翠)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进一步巩固德保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有效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7月3日,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聚众斗殴涉恶案件。案件采取“3+4”大合议庭审理模式,德保县法院院长廖安乐作为本案审判长,德保县检察院检察长凌俐担任公诉人出庭公诉。
图为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涉案的马隘镇村民许某2017年8月被龙光乡的唐某等多人打伤,自此双方结怨。2018年8月15日,旧怨未消的龙光籍梁某又对许某进行言语挑衅,至此新仇再起。本案被告人许某与黄某等人,携带凶器意图殴打梁某等人。从凌晨1时至23时,双方在上甲加油站至华银生活区范围、德保红馆KTV、“渔人休闲吧”等地展开多次持械斗殴,挑衅谩骂,直至民警出警才逃离现场。
被告人组织多次聚众斗殴泄愤,社会影响巨大,性质恶劣。公诉机关认为,许某、黄某等9人结伙斗殴,破坏公共秩序,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应以聚众斗殴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为庭审现场。
案件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辩论,并对情节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因案情复杂,法庭宣布该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