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德保县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故意伤害案正是人性化执法的生动践行。
2017年10月9日11时许,被执行人农荣建认为申请人农常本新建的房子占用其家用地,二人发生争吵后发生打斗并导致受伤。经审理,被执行人农荣建应支付申请人各项损失24459.8元。该案于2019进入执行程序。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农荣建的存款3451.8元后未发现被执行人农荣建的其他财产线索。执行局法官经过大量细致地查询工作,查实被执行人年老体弱,无经济收入来源,申请人农常本因被执行人农建荣故意伤害造成生活极度困难,加上申请人农常本旧伤经常发作,住院药费较多。申请人农常本多次到法院要求尽快执行。
法官认为案件申请人现实情况属实,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在最短的时间内收集齐相关资料并上报给县国家司法救助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在司法救助金拨下来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知农常本领取。2021年6月10日,德保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农绍边亲临救助金发放现场。收到司法救助金,老人家脸上满是笑容,这位年事已高的老人,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反复的说:“感谢领导,感谢共产党”。老人反复简单的话语,是对党的无上感激,更是对我们法院执行工作的一种莫大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