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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执行百日攻坚战】颤抖吧失信被执行人!“预拘留决定书”持续发出
  发布时间:2021-09-29 08:42:07 打印 字号: | |
             惠民执行百日攻坚战如火如荼
             德保法院发出“预拘留决定书”
             失信被执行人,你们收到了吗?!

923日,德保法院召开惠民执行百日攻坚战”专项活动启动仪式,宣告执行风暴来临。

启动仪式上,德保法院院长卢靖要求,要求执行干警一定要服从安排部署,对于难度大、对抗性强的案件,精诚团结、服从指挥、保证安全,执行程序务必合法规范,扎实推进专项活动,确保执行工作取得真真正正的实效。


活动开启以来,德保法院已经持续发出12份“预拘留决定书”,12名失信被执行人均自动履行或部分履行,执行到位金额20余万元,执行效果显著。

    为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德保法院吸取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率先实行执前督促履行+预强制措施 模式,执行立案后视情采取预罚款、预拘留、涉嫌拒执犯罪预告、预审计等“四预”措施,有力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取得了明显效果。

  常规的拘留或罚款决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虽然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但却没有回旋余地,有时反而会加剧恶化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的经济状况。预处罚是以预留空间的方式,是强制执行中的柔性执法,威慑性甚至会超过实质处罚的效果,而劝导力也更强。从而使被执行人及时自愿履行,有效提升司法效力。




 

 
责任编辑:德保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