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更好地让家长们了解家庭教育,做好家庭教育,德保法院将《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内容融入到立案工作中。
立案窗口是法院与群众接触最广,联系最紧的地方。德保法院充分利用立案庭的职能,通过立案庭工作人员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发放宣传单,向群众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内容,并从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教育方式、家长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家长行为红线、法律介入情形等方面进行详细解释,引导家长群众重视家庭教育,树立科学教育观念,依法、科学履行家庭义务。
针对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德保法院由立案庭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当事人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情况,引导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和离婚后要关注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