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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程序该如何进行?
作者:韦苏宏  发布时间:2023-05-25 16:01:0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德保法院受理了一起许某诉某财产保险公司、苏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但案件审理过程中许某死亡。此时,诉讼应如何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在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原告死亡的,若原告没有继承人的,终结诉讼。若有继承人的,中止诉讼,并根据继承人的态度来决定是继续审理案件,还是裁定终结诉讼。
    本案中,许某的父母许某勇、黄某嬉均健在,许某生前与其配偶农某介未生育子女,即许某有继承人。许谋去世后,农某介、许某勇、黄某嬉均表明参加诉讼,本院审查后依法予以准许。农某介等人成为原告,被继承人许某的诉讼行为对农某介等人有效,案件的结果也由农某介等人承担。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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