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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法新枫】巡回审判进家门 共绘法治好“枫”景
作者:梁红欢 李朝照  发布时间:2024-04-24 20:51:15 打印 字号: | |

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能动履职践行为民初心,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切实减轻群众诉累。4月24日,德保县人民法院马隘人民法庭走进敬德镇陇洞村开展巡回审判,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黄某和被告李某系夫妻,在共同生活中,双方常因家庭琐事、生活习惯不同等原因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有所淡化,原告先后于2016年、2017年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因双方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两次判决不准予离婚后,被告返回娘家居住生活,双方多年互不来往,原告遂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黄贵越在与双方沟通中得知,被告因患有重大疾病,长期在家疗养,且路途遥远出行不便,无法到法庭参加庭审。为了最大限度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减轻当事人诉累,经当事人同意,遂将庭审“搬”到被告家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充分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和矛盾焦点。针对双方存在的分歧和心结,法官采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解和引导。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了心中的芥蒂,达成了调解协议。

从“坐堂办案”到“巡回审判”,马隘人民法庭始终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不断优化“家门口”的司法服务,让审判工作“走出去”,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需要,司法的脚步就走向哪里”,以跬步千里的务实之姿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将法治声音传递千家万户,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责任编辑:黄秀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