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如何参与庭审?
不会听讲普通话能否顺利开庭?
近日,德保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案件的当事人很特殊,两名原告为听障人士,第一被告则因年纪较大,仅能听懂德保本地话。
为了顺利开庭,法院邀请德保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手语教师承担庭审翻译工作,“双语法官”谭妮被用普通话与德保本地话进行案件审理,让这一场庭审“看得见”“听得懂”。
本案中,被告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时,碰撞在道路上同向行走的两名原告,致使2人受伤住院。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手语老师详尽翻译,审判员耐心用德保本地话与被告沟通,架起了庭审参与人之间交流的桥梁,放缓的庭审节奏,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更应体现在每一次司法活动中。这场“无声”交流+“双语”交流的庭审,既是对司法关怀服务保障特殊群体的深刻诠释,更是司法温度的有力彰显,让每一次庭审、每一份判决都掷地有声,让特殊群体及时听到法治之声、看到法治之光、感受到法治之力。